团体标准修订

  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,其中,第十六条提到“对具有先进性、引领性,实施效果良好,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,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标准”。

  面向全国水环境领域征集创新技术、工艺、设备、材料等团体标准项目提案,欢迎行业科研院所、高校、企事业单位积极提出优质项目申报立项。

      010-83123068